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

凜然的正氣,帶著點爽度


這幾天「天龍國人抵制病童之家」事件,對我而言,在在地證實了一件事:在台灣社會裡,宣洩平時無路可出的正義感,已經成為國民必需。

此次的案例正好是非常完美的,因為,案例中作為眾矢之的的對象,其荒誕程度足夠點燃大規模眾怒,而且更重要的是,這個對象實在太弱了:其抵制病童之家的論述過於粗糙且天真,乃至於大家不分老幼,怎麼批評都有道理,連躺著罵也能贏。

因而在瞬間爆發正義之怒火的背後,或許也伴隨著一點點見獵心喜、磨刀霍霍向豬羊的態勢。大家隨時路過都可以見縫插針、罵上一口,又能顯得眾口一聲、正氣凜然,還順便怨嘆一下社會的扭曲不堪,而不至於招來鄉民的反譏。這麼便宜的機會在這個充滿著絕望的世道裡是很難得的,可謂廉價超值的國民套餐。


當然,「正義之怒」是一個社會所必須的。藝文界的戴立忍與大眾文化界的朱學恆,都在第一時間發聲,然後透過網路聚集了相當高的民氣。戴立忍在劇場與電影的成就、以及他對公共議題的關懷,是我所尊敬的;朱學恆則就奇幻文學的領域而言,其專業與熱誠讓我敬佩。

但是除了「吐口水」與主張「腦包才會傳染」之外,我們還得問,還有什麼是我們能做的?

但問這個問題是尷尬的,因為事實上,大家應該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,一如以往每一個社會爭議那樣,我們生完氣,最後就用老油條的口氣指出:社會病了、教育制度太差、政府太爛、人太冷漠自私等等,說完便了事。

我相信,這次的事件,大家生完了氣,還是一樣回歸日常,繼續做著一系列早已習慣的、生活上、工作上、消遣上、以及人際關係上的決定。

大家都維持原樣,然後期望這個社會有一天能好轉,是之謂妄想。這只表達了一種「誠意」
。在我們的社會裡,誠意最重要。

所以我們的「正義之怒」,在現實中沒有著落的情況下,在比較年輕一輩的這裡,經常成為一種莫名的「境界」。它表達了某種個人風格,大概跟「酷」或「屌」是差不多的東西。例如在這個案例中,我們的「宅神」先生第一時間衝往錦安里舉牌嗆聲,這除了是表達「正義感」之外,更多地則是表達了「伸張正義的爽度」。換言之,它看起來反倒更像是生活淋漓盡致的「爽度」問題。「爽度」與「正義」的結合,就像海賊王裡混著傷口和淚水的友情,讓人回想起初戀的無限美好。

而這種「高爽度值的正義」,在其形式上無異於宅系動漫裡例如「巨乳就是正義」、「XX就是男人的浪漫」的這類見解,它們只是內容與對象不同而已。我所屬的六年級中晚期的這一代人,在多愁易感的少年時,並不知「萌」為何物,我們所知道的,只有三井壽吞著血落下男兒淚,哭吼:「教練,我想打球」這種橋段。當年這種追求「爽度的境界」的精神,完美地被九把刀的電影「那些年」所複製了,結果還是讓人回想起初戀的無限美好。

上述精神的很大一部份,也繼續延伸到新一代的年輕人裡,成為在網路上隱藏於「正義感」背後的某種基本氛圍。而「鄉民式的正義」,則是其歧出的變形體:它一樣追求「爽度」,但是已經變成「只要爽度、不要境界」了。

帶著爽度的正義並不一定有什麼問題,但如果所有的正義都得靠著爽度來發揮,或是,如果缺乏爽度就會讓正義變得氣力不加,那就很有問題了。

其中最大的問題在於,這樣的正義感往往會扭曲事情的焦點。因為就事論事通常都是不怎麼爽的,罵人可爽多了。那麼許多社會議題往往就被轉換為個人問題或「人性問題」。引用作家胡晴舫昨天登報的評論來說:

「台灣每晚收看自家電視節目,任名嘴口沫橫飛,誤認臧否人物就是社會批判,自我感覺良好。」

「我們在小枝節上頭憤怒,嗆聲;卻在大原則之前鄉愿,噤聲。每天浪費傳媒版面在無聊瑣事,浪擲社會能量在廉價正義,卻對艱難議題碰也不碰,視若無睹。夫妻要反目,請為了廢核或廢死,而不是陳水扁或林益世;朋友要吵架,請為了移民法與金融法,而不是親中或反共。」

我並不是說這次病童中途之家的事情是枝節小事。它絕對是個嚴重的大事,但我們卻用對待枝節小事的方式來對待這個議題:罵罵「腦包」、說說「天龍人」的壞話、感嘆人性自私,然後完事。或是,就在今天FB上的轉貼照片裡,我們看到了一位有良知的里民貼了一則署名公告,表示支持中途之家進駐;然後我們就在溫情的感動下,在心裡默默地將這件事放下了。這些都是「帶爽度的正義」消退後所引起的副作用,它叫「溫和的無情」。

我們眼前能做的事情就有很重要的一件:雖然生氣,但請不要立刻罵人、不要想急著指出該里民的「動機為何」、「心態為何」、「其個人利益的考量為何」(例如:怕房價跌啦!)。請盡量客觀且不帶情感地去看看那張不具名的公告,上面提的理由,哪些可以成立、哪些是不可以的。我們反駁它所秉持的原則是什麼?這些原則是否正確?如果正確,它就該成為我們社會的「正義」,冷靜而長久的正義,而你也該冷靜地堅持這些「正義」,無論你有沒有爽度可言。

那麼,等下一次有類似機構剛好要蓋在你家隔壁時,你才不會突然鬼上身抓狂變「腦包」。

3 則留言:

  1. 台灣人很可憐,制度的缺失跟法律不公,讓沒有能力自保的台灣人轉而用網路與人肉的方式吐冤氣,這不是單純的『宣洩正義感』而已。

    如果啟智學校失職的公務員只是彈劾而已,完全沒有法律刑責;
    如果勞工過勞死完全無法得到資方補助,政府也沒有積極介入,另一方面又任由資方實施無薪假或加班沒有加班費;
    如果李X安雙重國籍卻沒有刑事責任、也不用退回薪資、完全沒有任何懲處;如果掌舵台灣未來(掌握金錢與人力資源)的政客、企業家,逃漏稅、收賄醜聞不斷,卻只會苛責新世代青年不努力;...

    這不只是宣洩正義感而已,而是無助,如版主說言,一種發洩的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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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謝謝您的回應。我認同您的說法。如果宣洩的力量可以匯整起來,而有明確的原則和目標,那麼便可以形成社會力量,而不僅只於無助的宣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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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遲至今日才接觸到筆者的文章,莫名懊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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