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

我們的媒體哪有那麼機車


綜合幾位朋友們對轉貼文章「媒體的奶子 能擠出多少乳汁?」(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20711/72788.htm?fb_ref=news&fb_source=home_multiline)的回應,我也來談談自己粗略的想法:

概括地說,台灣的營利媒體確實放棄了第四權的責任,它們一方面完全順從商業邏輯、另一方面則和政治勢力的掛勾已過於嚴重。我們可以同意,營利媒體至少要能賺錢才有內容品質可談,但不能同意的是,營利媒體最後墮落成只以「營利」(無論是商業利益或政治利益)為目的,而忘了自己是個「媒體」。無論業內競爭如何激烈、市場景氣如何差,這些都不能當作合理化的正當理由。

如果在這樣處境裡的媒體人,針對其放棄責任而辯稱說:「我們也要一口飯吃啊!」那麼,就大原則上來說,我們必須告訴他們:「如果只是想吃飯的話,就請換跑道到別行去吧。」針對我所轉引的文章作者提的一個譬喻,現今業界環境之惡劣,如同一個沒有法律的世界裡,不搶銀行全家就會餓死;但儘管如此,我們都必須說:就算沒有法律規範,你自己應該身當法律規範,就算有餓死的危機,你也不能搶銀行。聽起來雖然很迂腐,但這卻是在一個公民社會中必須要求的基本遊戲規則,不然我們就不要共同生活了,大家不如彼此拆夥,去搞一場「飢餓遊戲」好了。


然而,這篇文章在我的眼裡看起來,其意圖依然不像是在為記者開脫、將責任推到業界環境和讀者態度上、也並非要合理化那些糟糕的報導。或許由於我個人背景的關係,作者的意圖在我眼裡看起來,是比較持平地在解釋現況,並且以他個人之力試圖促進一些解決方案。

為什麼我會覺得這篇文章是相對地「持平」的論述呢?我先來說說自己好了。

我已經有很多年沒有主動去看台灣的新聞報導了,特別是電視新聞,因為我幾乎一定會針對每一篇報導邊看邊批評,最後都會搞得自己一肚子火,然後飯也吃不下、事也沒法做。沒辦法,因為事實就是,主播和記者們可以被吐槽的點實在多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步,而且每年都能更上一層樓。這一點,許多媒體人也都不會否認。

但是,我想,有一句話可能是在該文作者的心裡而沒有講出來的:記者(或普遍地說「媒體人」)也有很多種。

每當看到這些議題時我都會回想起,12年前我還在讀政大新聞系時,同儕朋友們的聲音。我們那時候沒有人是因為想做爛新聞討罵挨而選擇新聞系的。比起颱風天去泡在水裡尖叫,我們或許更願意去槍林彈雨中採訪戰地新聞(因為據說我們也有「筆槍和紙彈」)。當時在編採課堂與實習中,做的也是中規中矩有模有樣、(自認)有深度的報導,然後在進入殘酷的業界的前夕,或許也曾想靠著一腔熱誠來堅持初衷。

但是對這樣的媒體人而言,最大的打擊是他們一開始所料想不到的。因為在學校裡,他們還以為他們所要抵抗的向下沈淪的力量,最主要的來源只是那些只顧現實的營利媒體的決策者。「我會靠我的努力來說服上頭長官的。」他們或許都曾經這樣想過。然而進入業界後,事實上卻是,連閱聽眾也根本懶得為他們的滿腔熱誠買單。這對他們而言才是最大的、最意想不到的、也是最令人沮喪的打擊。

我並不是在為所有記者說話,而是想指出:記者有很多種。而其中一類的記者們是我們經常忽略的,他們的報導很少能出現在頭條的版面上,在電視上也不可能聽得見他們歇斯底里的呼喊。他們有的做國際新聞,然後被放在正妹氣象預報廣告前的10秒裡,有的則是寫了很專業詳盡的財經報導和評論,然後因為字數太多讀者就不看了。有一些做著做著就從新聞媒體出走到雜誌去,繼續做著更長、更需要耐心、但點閱率更低的報導。這些都叫「記者」,但都不是我們抱持怨念的那些。

我先不探討原因和責任歸咎問題,暫且就事實來看:在閱聽眾的視野裡,上述這些記者是幾乎沒有曝光率的。有曝光率的卻是胡言亂語的那一群,而這在閱聽眾普遍而抽象地對「記者」的反感中獲得了映證,因為好好做報導的記者,他們通常看不到。

至於原因,我想大家都很清楚。幾位在我之前貼的文章連結下做出回應的朋友們也都提到了。這是營利媒體的「結構性的問題」,而媒體必須對此擔當責任。但是,既然是「結構性的」問題,我們就很難把所有的憤怒和指責單方面地傾倒到那些胡言亂語的「記者」或概括而論的「媒體」上。

我的意思並非那些胡言亂語的記者和「媒體」就因此可以免責。我們要問的是,究竟在什麼樣的結構下,誰允許那些糟糕的新聞佔據了版面,而排擠了嚴肅有深度的報導?參與這個局面的因素有三:媒體的經營者、採訪的決策者(總編或採訪主任)、基層記者。而是誰讓這種糟糕情況持續下去而不受改變呢,或者說,是誰在「餵養」這個結構呢?「餵養者」則有四: 媒體的經營者、採訪的決策者、基層記者以及提供收視率(或點閱率)的閱聽眾。

在這個結構中,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:在媒體的一方,經營者與決策者才是老大,是他們主導報導的方向、以及允許糟糕的內容文字上線的。學過傳播學的人都知道,所謂「媒體守門人」指的是經營者和決策者,不是小記者。而賺了錢的也是他們,然後讓月薪兩萬五、每週七天24小時待命的記者自動上火線當砲灰,接受閱聽眾的蛋洗。每當「腦殘記者」出包一次而成為眾矢之的,也就附帶地讓背後這些經營者和決策者躲過一劫。這種情況正屬於這個結構的特色之一。

也因此,無論閱聽眾再怎麼反感、再怎麼批評、再怎麼高喊要「媒體負責」、「記者負責」,卻始終都動搖不到決策的核心。並且媒體的決策核心始終都能從閱聽眾所投注的目光上偷取「收視率/點閱率」作為其營利的籌碼。

閱聽眾的憤怒對它們而言的意義恰恰是「公眾的注意力」,而公眾的注意力換來的就是廣告收入。人們越是豪無頭緒地出氣,媒體的經營者撈得就越多。台灣賣的最好的新聞媒體,有哪個不是拜全民罵聲所賜,而能大肆撈錢的呢?他們要的就是這種「毫無頭緒的民氣」,因為它毫無頭緒,是可以利用、可以操縱的。每個人都在開罵、都很厭惡的事情,搖身一變大搖大擺地進入報導裡,就叫「全民頭條」——你看,媒體好機車,多令人生氣啊。但你一生氣就會變成它賺下一攤的本錢。

雖然記者通常無權決定,但他們也應該為自己的責任範圍負責。例如最顯然的就是,新一輩記者的文字能力實在差到令人不堪其擾。以及記者們必須要符合某些專業要求與從業道德,如果不堪這些要求而只是訴苦說:「業界景氣差,我也要吃飯啊大佬。」那麼他也要坦然接受公論的批評、甚至應該離職轉行。諸如此類等等。但這暫時不在我的討論範圍之內。

在這裡所關注的是,我們閱聽眾的「民氣」應該要如何聚集、乃至於是有頭緒的、有正面意義的、而不會被營利媒體的商業邏輯所繼續利用的?

假設我們以一名認真專業的記者的角度出發,如果他想做出深度的報導,進而為改變媒體生態做出一些正面貢獻,他要拿什麼來說服他上頭的決策者?當然就是關注這些議題的閱聽眾的支持。在所轉錄的那篇文章中,我想作者的出發點也是這裡。

不管媒體的情況多麼糟糕,我們都不能忽略一點:在那裡面仍然有一些正面的力量,或許很微弱地,正在抗衡著沈淪。作為閱聽眾,我們有責任去找出、並支持這些力量,讓他們成為扭轉局面的主導者。一方面概括地批評所有「記者」,另一方面卻直接或間接地繼續餵養媒體扭曲的結構,這樣只會成為挫折正面力量、讓他們終將出走的驅迫力。

這就意味著,閱聽眾有時候應該走出自己被那些媒體所圈限的視野,去看看世界的模樣,培養新的關注與興趣。這樣我們才有能力作為改變媒體的力量的後盾、或是成為該力量本身。

當然,在該文作者輕快的筆調裡,有一些地方確實容易引起爭論。例如:

「記者:『你的先生剛剛被雷擊中,現在醫生也回天乏術,你的心情很難過嗎?』
 受害者家屬:『還用說嗎,當然難過;你們真沒良心,都沒有父母親人的嗎?』
 記者:『受害者遭受雷擊後,他的妻子顯得很憔悴,表示自己的心情非常難過。』
如果沒有那段看似愚蠢的問答,記者根本不能寫任何東西;報導最基本的,就是必須有憑有據。反過來講,這種看似傷害受害者家屬的訪問,反而是「最快結束」的訪問。」

幾位朋友都在我的轉貼下做出了回應,指出這種採訪方式原本就不應該,更無論它是否為「有憑有據的、能最快結束的訪問」。確實如此。但在這個例子中,我們可以進一步去看,究竟是什麼造成了這種採訪的「職業要求」,亦即要求記者去製造煽情的橋段以便回去交差?這樣我們就要回到上述「結構性問題」的觀察,然後不得不指出:只是繼續批評「記者」,只會讓我們彼此都失焦。

透過該篇文章所為讀者帶來的,不該只是停留在對「記者」的批判(當然這是必須的)、以及單純的閱聽人對媒體人的怨念上,如我們所已經過於熟悉的那樣:關於要怎麼罵「腦包記者」和「媒體」,我想大家都已經經歷長期的練習而在心中有一套熟練的台詞了,還能玩出各種花式的諷刺手法。我認為,透過該篇文章,身為閱聽人的我們,除了根據原則來批評媒體之外,應該還要將焦點投射到,我們要怎麼樣才能主動支持那些媒體界裡的正向力量、那些我們從來就很少注意、甚至已經武斷地判定他們不存在的力量。

當然,不只限於傳播媒體,對出版業、音樂、藝術乃至於許多公共議題的討論與決策等等,這樣做都能成為它們最有力的正面支持。因為這才是所謂的「參與並形成力量」。

一個社會中的正面力量的呼喊,反而常常被淹沒在社會負面情緒的指責和欷噓聲裡,這是我個人最不能忍受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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