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

2012:發洩的正義

⊙發洩的正義

回顧過去一整年,「正義」是2012年的台灣社會除了「自由」之外的另一個關鍵字。「正義」是一個不太容易釐清的概念,因為它太經常被情緒所主導,乃至於受到個人性格、或是社會集體性格的影響而分殊、變形。人們經常以喜好或厭惡的情感來決定「正義」的內容,因而「正義」的原則往往被降低成為一種特殊的社會氛圍或社會期待。

在談論2012年台灣特殊的「正義氛圍」之前,我回想起多年前的一個經驗。當時有一對美國政治哲學學者夫婦來台灣訪問演講,在行程空檔,我為他們在台中做兩日導遊。我們逛進了台中科博館,在歷史文化的展區,看到了一大面牆,仔細地畫著民俗傳統裡十八層地獄各種酷刑的樣貌。學者夫婦很感興趣,我便為他們解釋了旁邊所附的一張「量刑價目表」,上面寫著人在世時犯下哪些大小罪過,各自會得到多少點,死後依照成績分發志願,到各層地獄去註冊。

令他們印象最深刻的是:量刑最重的,不是燒殺搶掠,而是「妄議時政」。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它要記五十點,是殺人和放火的整整兩倍半。單靠這一條,幾乎就可以定義什麼叫「好人」了。

台灣人是最喜歡當「好人」的。喜歡別人說他有「人情味」;說他雖然各方面都不怎麼樣,但是有誠意,是個老實的好人;說台灣這個地方,雖然有點種族歧視、斷層上不知道為什麼剛好有幾座核電廠、因為詐騙橫行陌生人之間彼此有點不太信任以及敵意、偶爾會拿冷水潑遊民、說癌症病童會傳染且有礙觀瞻,但「最美的風景還是人」,大家人都很好。

不必給台灣人任何實質承諾和肯定,只要發他一張好人卡,他心裡就有甜甜的暖意——正如台灣什麼都要加上大把砂糖的餐點和飲料——然後一廂情願地滿世界炫耀。

好人們對「議論時政」反射性的反感,至今仍然作為濃厚的「正義氛圍」的一大成分,籠罩著台灣人的心智。既然有普遍對談論政治的反感,自然也存在著其對立面,亦即普遍對談論政治的嗜好。前者作為好人們的對日常小溫情的眷戀、對愛情工作人際關係智慧小語的玩味、對每天拿手機拍下晚餐與飲料杯貼上FB的愜意、以及對政治的冷漠;後者則作為「偏激的人」的不理智不禮貌的政治偏執。在兩者的碰撞拉扯間,共同形成台灣公共議論的基調、共同塑造了對台灣人而言的「何謂正義」:什麼才是應然、什麼才是正當的做法、什麼才是正義的主張——亦即我們社會發展應該的走向——基本上是在情緒性的碰撞中、在厭煩與不滿中吵出來的。

但事實上也什麼都吵不出來。

在公民力量以極端情緒的形式彼此抵銷的情況下,社會發展形同零和,並額外提供了一個優質的政治操弄空間,讓權力得以自外於公民力量,瞞過人們的注意,不動聲色地行五鬼搬運、自我集中壯大。

而在2012年,人們突然看到這個自80年代以降就開始從政治領域流入經濟領域,並回頭成為政治主宰的權力,從為美牛修法、調降薪資、土地掠奪、非法開發、惡性倒閉、媒體併購,當著眾多好人的面,赤裸裸地一路掃平了作為障礙的各項社會機制,終於可以不必再有顧忌,驕橫地浮出水面,開始大肆鯨吞。

對此,人們厭倦爭辯,或者掩耳不聞,或者當起聰明的鄉愿,說「客觀地就法條來討論,只要不違法,還有什麼問題?」只是,修法、釋法的權宜之便恰好從來就不曾落在公民手上。甚至開始會譏諷抗議者為暴民,指控異議團體反倒是意見的專制者、霸凌者(相對於主流媒體的「包容」、「舉止合宜」、「理智」與「和諧」)。彷彿掩耳不聞也是展現了多元言論的一面、而冷漠不屑倒是做出了捍衛言論自由的貢獻,因為這些都是個人的「自由」選擇。

只是,「自由」向來都不是任意的、無條件的、僅憑個人意向的。因為,在無知(或認知不充分)的情況下,人們所下的評斷、所做的決定,都稱不上是「自由的」。作為「無知者」,這並不是一種自由選擇的結果;除非人在充分認知「無知」是怎麼回事的情況下,還願意選擇「無知」,這才算自由選擇,但這已預設了人們必須要先「知道」。

不曾正視核電風險、卻指責反核只是追趕流行,這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不曾考察環境資源掠奪可能如何動搖社會經濟基礎、卻認為「環保人士」只是一群生態狂熱份子,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不曾理解社會的世代正義危機,卻傲慢地批評年輕人不願努力,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不願理解惡性倒閉受害勞工與經濟病灶的關連,卻認為不干己事,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不曾權衡媒體垂直壟斷的社會效應與市場機制的運作,卻主張不應插手各人的買賣自由,亦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同理,如此地持相反主張者亦然。

不曾考察過每項主張背後所預設的原則,卻理所當然地做出主張者,這也不屬於自由的判斷。同理,如此地持反對主張者亦然。

當然,上述這些在許多時候都有詮釋的空間,因此有時候很難說一個人的到底「自由」與否,這時便需要透過公共議論來彼此修正。是故,自由只有在「認知」且「參與」中,才會被實現。但這說的並不是什麼形上學式的、高妙深遠的「自由」,而是一個最簡單的事實:在我們都無法脫離社群的情況下,我們不去知道、不去參與,只想待在家好好「做自己」、看不順眼的就嘴砲一下,那麼就必定會讓別人來代替我們做決定、甚至主導我們的生活、操縱我們的意願。很弔詭地,看似最「自由」的獨我論式的冷漠、不耐、恣意與自以為是,就現實結果來看是最談不上自由的。

談不上自由,也就沒有什麼去討論「正義」的餘地,因為對什麼是「應然」、什麼是「正當」的討論,始終是關於、也預設了自由的判斷。至於「非關自由的判斷」,其所反映的是「實然」或「必然」:在不涉及價值的領域中,這種判斷的對象是事實,例如「這朵花是紅的」、「三角形內角和為180度」;而在價值的領域中,例如政治、社會、文化與倫理,這種判斷就會是「對所給定之事實的理所當然」(把「現實情況」當作「應然」)或「根據教條而來的判斷」,例如「奴隸本來就不該享有權利」、「買賣媒體天經地義」或「同性戀違反自然所以不該存在」。

而在2012年,台灣社會整體而言還沒有準備好開始去追問「正義」,但在一連串嚴重不公義的極端社會事件的催逼下,人們已迫不及待地迎接美國哲學家Sandel在台灣的爆紅,希望透過他所帶來的思考與對話,從中讀到我們期盼的「正義」。他的魅力與其說是促發了我們的思考與對話,毋寧說是讓我們只讀到了他作為個人的立場——因為「他」談了在台灣幾乎沒人公開談論的倫理學與政治哲學的原則與議題、因為「他」談了我們無奈地盼望卻仍陷於情緒性的迷霧中的「正義」、因為「他」也表態反對媒體壟斷,所以許多人為之風靡。但是根據Sandel自己的見解,「正義」還是必須得在我們自己的語境的討論裡被整合出來,而不是個人風潮所能帶來的伴手禮。

另一方面,這種迫不及待的急躁,也正直接反映了白熱化的世代衝突、世代間的不正義。在上一代的黃金時期,人們並沒有恰當地負起政治與社會責任,使得年輕一代必須接手面臨一個公民棄權、財團壟斷、社會福利崩解、一元意見獨大的社會,並且在這個社會裡被迫作為絕對的弱勢。

對上一代習以為常的骯髒政治、社會不義,年輕一輩卻無法適應。因為年輕一輩對於上一代長年來用以自我滿足的宣傳,亦即「台灣是民主與自由的社會」這個宣稱,是老老實實地照字面來理解而長大的。年輕一輩還沒能像老一輩那樣學會習慣不要太認真、隨時都能接受這句宣稱背後的事實。

在這個不能適應政治與社會之不義的現實的意義上,年輕一輩恰好可以叫做「草莓族」。

他們沒有白色恐怖的經驗來馴服自己,說這一切隨時都可以被當權者蠻橫地地玩弄、盤剝與破壞、而隨時都得做好心理準備去接受事實,然後只在天高皇帝遠的時候低聲埋怨政治黑暗、隨即轉身繼續扒著碗公,用香氣四溢的豬油拌飯自己填滿自己的嘴,聽著電視廣播放送「愛拼才會贏」,在「經濟奇蹟」的泡沫中買醉。

老一輩偶然有感而發的「現在社會開放多了」的感嘆裡,也往往遮掩不住那隨時都能再對政治現實死心認命的心理準備。

過去人們能對被請到警總喝咖啡而消失的千百個生命不聞不問,而我們現在竟然僅僅能因為青峰那被「委婉地」用廣告蓋過消失的四十秒就憤慨地坐立難安。旺中案,不過就是過去那具巨大無邊的白色鬼影殘留遺緒的一點夢噫嗎?年輕人就要乖乖讀書、多想想現實,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?再吵連15K都到不了。

這種不懂得對現實妥協的認真,往往在老一輩的眼裡,就成為在被迫接受現實前多餘的猶疑反抗、以及過於堅持「理想」的天真(然而他們眼中之「理想」的高標,卻只是年輕一輩眼中作為「應該」的底線),然後因為不符合標準的工業規格,而被貼上參差不齊、容易碎爛的農業規格的「草莓」標籤。

據此,2012年也是史無前例的一年,我們看到了年輕一輩開始循著老一輩所陌生的規則和理路,作為改變社會的主要呼聲。

儘管如此,這些呼聲對社會主流的意識而言(無論世代老少的大多數人),彷彿是它做的一場夢,一場在壓力沈重、付出收入不成比例的學業與工作生活後,夜裡還要來煩人的惡夢,在夢裡,眾聲喧嘩,充滿著不理智、不禮貌的言語。

網路上的訊息、串連與討論,不會進入多數人們的視野;主流媒體用令人疲軟的新聞轟炸,加上名嘴助興,讓人們無力地放棄對新聞議題的過問:媒體太爛、政治太亂,所以管好自己就好,看完這些議題後留下來的只有怨嘆——但大家還是願意盯著媒體看,不開著電視新聞政論節目配飯當聊天背景音,便空虛寂寞覺得冷。喜歡透過劣質媒體來培養自己的怨嘆、一再確認自己的失落、以及合理化自己的放棄,在這樣的過程中,彷彿培養出某種自利且自在的「人生哲學」。

這就是權力透過媒體,讓民眾自我馴化的精巧過程。

因此,在主流中自我馴化的生活節奏中出現的那些擾人安寧的夢噫,那些屬於「社會邊緣的」、「偏激的」對重大社會議題的爭論與抗議,便使得人們平時生活壓力沈重所累積的怨念,作為憤怒的「正義感」而得以發洩。

這種「正義感」之所以只是純粹的「發洩」,乃是在於它缺乏自覺、認知與自由判斷,雖然它經常以一種貌似有禮貌、有道理的修辭方式而被表達,例如:指責罷工者不該妨礙路人;挖苦學生只敢嗆無害的部長而不敢嗆黑道;批評廢死的支持者沒有同情心;主張外勞不該在車站集會妨礙旅客、也不該群聚在街上嚇到小孩子。

有人說這些反應的背後所藏著的是「傲慢」,但我認為更確切地說應該是「理所當然的不耐煩」。這種不耐煩,讓我想起看過的中國紀錄片《花兒為什麼這樣紅》的一個片段:由於艾未未工作室在追蹤四川豆腐渣工程學童死亡名單,一個縣裡的官僚打電話去工作室質問:「艾未未是做什麼的?......公民?作為一個公民提出這樣的要求不太合理吧?他影響到我們正常工作了!幫我們做些實事,不要搞那些務虛的。......我們沒有時間陪你們玩,也沒那個精力,我們災後重建的任務三年要在一年完成,不是像你們搞的文字遊戲。......你們究竟想幹什麼?有什麼意圖?是間諜嗎?我問你,你是不是中國人啊?你有沒有同情心啊?你還想往傷口灑鹽、胸口捅刀子嗎?這些都挺無聊的,不要說了!(掛電話)」

會理所當然地不耐煩的人們,其實都是想當好人、被稱讚一聲好人的。只是在有人太偏激、沒禮貌、干擾生活時,他們往往就會正義感大爆發。而這個社會裡的名嘴評論、名筆教授,或許就是這股正義風潮的最大受益者。

只是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到底是在用誰的正義來引導自己的生活、用誰的史觀來詮釋自己的生活記憶?

站起身來,拿起遙控器把電視打開,答案就昭然在目了。



*這篇文章與前日發表的〈2012:扭曲的自由〉原本屬於同一篇文章,只是文章太長,我把它分成兩部獨立發表了。第一部著重描繪客觀的大環境,而這個第二部則著重描繪人們的集體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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